
四川博物院作為國家文物局與工信部兩部委首批可移動文物預防性保護示范性單位。為此,該院按照相關規范和規定,結合自身亟待解決的問題和需求,在多次調研與征求各方咨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符合需求的預防性保護實施方案,成立了由相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的項目組,定崗定員,明確責任,依法合規的開展工作,該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專人參與整個項目的監督,使項目做了到公開、公正、透明。經過近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四川博物館館藏珍貴文物預防性保護一期、二期的實施內容,對該院文物生存環境有了科學準確的認知,初步建立起相關的運行管理機制和區域中心管理機制,以及預警應急處理辦法。同時,培養了一批預防性保護專業人才。
2016年11月9日,四川省文物局組織專家,對“四川博物館館藏珍貴文物預防性保護一期、二期項目”進行結項驗收。專家組聽取結項專題匯報、審查結項資料、經實地查驗,質詢討論,一致認為項目依據“穩定、潔凈”預防性保護理念,針對四川博物院文物藏品、文物展覽和庫房的環境需求,按照國家文物局批復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項目管理規范,實施有效,完成了環境監測、微環境調控、柜架、囊匣配置等任務,達到了項目的預期目標,同時,項目建立了四川博物院文物保存環境監測站,實現了覆蓋大部分庫房、展廳室內環境和戶外大氣環境質量實時監測和示范性調控,建立了相應的管理機制,提升了該館的可移動文物預防性保護能力,搭建了四川省館藏文物保存環境監測區域中心平臺,實現了六家博物館監測數據匯總和評估,初步實現省級區域監測中心的監測職能,且竣工資料齊全,符合相關驗收要求,為國內類似項目提供有益的成功經驗,一致同意項目通過驗收。
國家文物局、工業與信息化部有關領導參加了驗收會,并對四川博物院預防性保護項目的順利驗收表示祝賀,希望四川博物院總結經驗,切實承擔起區域中心的職責,在技術、人才等方面為四川省的文物預防性保護提供服務。(來源:四川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