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良渚遺址農村私人住房外遷鼓勵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補償辦法》)!堆a償辦法》將于2018年5月1日起試行!堆a償辦法》的試行意味著對良渚遺址遺產區“人往哪里去”的探索實踐更為深入,在切實解決良渚遺址遺產區尤其是重點保護區內的農戶建房難題,體現以人為本共建共享和惠民、安民、富民的同時,為推進遺產的有效保護和管理,提供了一個有效的解決途徑。
一是充分調研,科學決策。良渚遺址保護范圍(涵蓋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多達42平方公里、保護管理規劃范圍更是多達111平方公里,遺址區村莊遍布、人口稠密,農戶建房需求強烈。受《杭州市良渚遺址保護管理條例》、《良渚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等法規在遺址區村莊規劃、建設選址和建筑高度、外觀、體量等方面的約束控制,遺址區農戶建房長期以來都是遺址保護與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之間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解決遺產區農戶建房問題,就是解決遺產區“人往哪里去”的問題。2017年開始,良渚遺址管委會就啟動了《補償辦法》的起草編制,開展了詳盡的摸底調查,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最終定稿不到2000字的《補償辦法》花了近一年的時間不斷修改完善。
二是堅持原則,有序外遷!堆a償辦法》堅持“保護第一、以人為本、總量控制”的原則,按照“群眾自愿、政府引導、規劃調控”的方式,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戶逐步有序外遷!堆a償辦法》的實施,解決遺產區農戶建房難題,也是落實《杭州市良渚遺址保護管理條例》和《良渚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的有力保障。
三是明確對象,補償到戶!堆a償辦法》的適用范圍為《良渚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確定的良渚遺址重點保護區和經考古調查或發掘確認的良渚遺址本體,以及良渚古城外圍水利工程遺址的重點保護區。補償對象為適用范圍內擁有合法農村私人住房,且按規定不得原址新建必須實施外遷的農戶,在完成原房屋拆除、原址集體土地交還并經驗收合格后,根據分散安置或集中安置兩種方式一次性獲得35萬元或20萬元文物保護搬遷補償資金。有別于2005年起已經實施的《良渚遺址保護區文物保護補償辦法》對良渚遺址保護范圍內村社集體經濟的補償,該《補償辦法》實施后將直接補償到每戶建房農戶。這是余杭區和良渚遺址管委會開展文物保護補償工作的新探索,可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補償體系,取得遺產保護和民生改善的最大平衡、良性發展。
四是政策支持,保障到位。資金保障上,由余杭區財政部門統籌安排資金,專項用于良渚遺址農村私人住房文物保護搬遷補償。規劃保障上,由屬地鎮街依據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相關規劃,在鎮街范圍內統籌規劃,落實安置用地的規劃選址工作。區級規劃部門負責做好安置用地規劃選址的監督指導工作。在土地保障上,由屬地鎮街對符合外遷條件和要求的農戶進行調查統計,提出年度外遷安置用地計劃。區級國土部門做好配合,并根據年度計劃保障外遷安置用地項目的用地需求。
下一步,良渚遺址管委會將會同良渚管理區內瓶窯鎮和良渚街道,在《補償辦法》出臺后逐步梳理遺產區、保護區農戶外遷需求,綜合開展外遷農居安置點的布點規劃編制。(杭州良渚遺址管委會)
來源:浙江文物網